培养目标:
本专业委托招收培养国防教育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培养选拨优秀士兵、士官。主要培养基层武装人员,能胜任基本国防教育和武装工作、并能适应公共事业和行政工作的高素质专业人才。
职业要求:
1、要求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2、裸眼视力4.8以上,无色盲,无弱视,无纹身,身体无明显疤痕。
3、无传染疾病,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态匀称,气质良好。身体健康,符合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4、思想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志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
5、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献身国防事业;
6、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者经组织审批后确定为国防生。
7、遵纪守法、具备较系统的大专学历文化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
就业前景:
升学大专院校,完成大专毕业后可录取到部队任现役士官干部,退役后推荐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行政管理,公共事务管理等工作;可以到中小学校和国防教育研究领域从事人民武装和国防教育的管理、教学等工作。